问题 | 贷款未还清的房产证能否加老婆名字? |
释义 | 夫妻之间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办理程序及相关规定。申请房屋登记需由夫妻共同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约定、结婚证等。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但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标志共同归属,约定出资额或份额。房产证上必须为一个人名字是为规避银行贷款风险。 法律分析 可以加名字。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夫妻之间房产证上加名字具体的办理程序 1、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2、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申请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需要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约定原件或转让协议原件 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3、请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 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无需纠结,必须只能是一个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登记方能生效。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登记程序如下:申请房屋登记时,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约定或转让协议、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房屋登记表和房产平面图等。办理地点为房屋所在地的房地局。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但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来标志房产的共同归属,并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以便在财产纠纷时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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