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地上修路收取费用是否合法? |
释义 | 修路收费合法性、农村修路补偿问题、修路责任部门的划分是本文的主旨。个人修路收费是违法行为,农村修路不合理可通过行政诉讼维护权益。国道、省道由县公路段负责,县乡公路要看管理体制,村镇道路由镇、村政府负责,可向县交通局申请补助资金。通过咨询县公路段或查看里程碑可确定是否属于公路。 法律分析 一、自己地上修路收钱合法吗 个人修路后收费未经批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个人是没有收费的权力的。 二、农村修路不合理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农村修路如果补偿不合理的,是属于行政案件,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修路由哪个部门负责 (一)国道、省道,应该由县公路段负责管养。 (二)县乡公路,那要看当地的管理体制,公路段和县乡公路段分设的,找县乡公路段,否则也还是找公路段。 (三)不是公路,只是村镇道路,则由当地镇、村政府负责维修养护。不过,如果这条路比较重要,可以以大中修名义向县交通局申请一点补助资金。 (四)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公路,可以向县公路段咨询,还有一种简便的方法是看一下路边有没有里程碑,有的话就是公路。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个人修路后未经批准收费是违法行为,农村修路补偿不合理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公路由县公路段管理,县乡公路需根据当地管理体制找对应部门,村镇道路由当地政府负责维修养护。如有疑问可向县公路段咨询或观察是否有里程碑判断是否为公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五章 路政管理 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搬迁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五章 路政管理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