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理赔责任。甲状腺癌一期是否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重疾,需要根据合同条款解释。如果保险公司无法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甲状腺癌一期不属于保险范围内的重疾,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保险合同法》第十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 4.《保险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约定,对保险合同已经确定的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等条款拒不承保。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保险人对于属于合同约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不得以合同条款不明确、不足以约束等理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错误行为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如果保险公司违反保险合同约定,拒绝承担理赔责任,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