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落户上海政策 |
释义 | 2023落户上海政策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落户办理流程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3、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劳动合同证明; 5、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7、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受理机构)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第九条(申办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受理与补齐)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将材料移送公安部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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