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吗 |
释义 | 租赁合同可以不是书面的,也可以通过口头约定来履行租赁关系。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且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确定具体期限,那么这种租赁就被称为不定期的。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但需要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对方。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不必须是书面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履行租赁关系。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具体期限的租赁属于不定期,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但需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对方。 改正后: 租赁合同不必须是书面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履行租赁关系。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且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确认具体期限的租赁属于不定期,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但需提前合理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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