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具体程序有以下几点: (一)职工失业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告知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7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做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书面报告,同时报送失业人员名单以及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城镇企事业单位的申领报告、失业人员名单及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后,应及时对其享受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审核合格后,应在5日内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职工失业后,应到当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四)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是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出该期限不足三个月的,按延期时间减发失业保险金,超出规定期限三个月以上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处理。 (五)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在当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的失业登记证明和求职登记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一寸照片四张; 3、所地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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