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确权的土地归谁 |
释义 | 没确权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没确权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但是农民对土地依然享有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 没确权的土地的解决方法如下: 1.土地存在纠纷未被确权,因待争议解决之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2.土地确权过程中遗漏未被确权的,可向相关部门重新申请确权登记; 3.土地属于农民擅自开荒地或土地面临拆迁、征收未被确权的,村集体通常会将这些土地进行回收处理。 土地确权怎么办理: 1.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2.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3.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 4.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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