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障性住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规划设计院进行房产地形测绘,换取入库通知书,规划局验收后规划许可证副本换为正本;资料报送城建档案馆换取回执,凭回执、竣工资料送质监站申请验收,领取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到建设局窗口备案,给予回执单;缴纳税金开具完税证明,领取房产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