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农村宅基地房买卖新规有什么 |
释义 |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3、受让人培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4、宅空猜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斗中型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