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的欠款监护人要还吗 |
释义 | 一、精神病人的欠款监护人要还吗 您好,可以同时起诉精神病人及其监护人。 1如精神病人自己有财产,将首先由其财产进行支付。 2如精神病人没有财产,则看监护人有无尽到应有的职责,如没有尽到应有的、合理的注意义务,则可要求其在没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注意对于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有比较大的弹性,并且关系到许多相关的因素,比如属于何种精神病人,是否很厉害,在什么场合伤害到了被害人等都关系到案情的判断。 3如精神病人与监护人的确什么财产都没有,那即使赢了官司估计意义不是太大,当然拉,现在没有财产不代表其永远没有的。 如有进一步的需求,可及时联系徐律师。 二、精神病人监护人的义务需要如何处理的?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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