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卡不是本人不可以使用。社保卡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证件,社保卡的使用代表着社保所有人的所有就医行为,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社保卡出租人、出借人需为实际使用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