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原则 |
释义 | 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原则: 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 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 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 一、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可以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中行使裁量权;但是行政处罚裁量的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例如当事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行政机关九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有哪些 比例原则的要求一、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二、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三、损害最小:是指在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三、行政处罚可否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行政处罚的数额等行政机关具有自由裁量权的事项,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予以更改,也可以在行政诉讼中调解,若进行调解,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书内容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第五条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海事管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平等对待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不得以案件本身以外的因素差别对待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 (二)过罚相当原则。海事管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与海事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避免出现处罚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情况;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海事管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既要处罚海事违法行为,又要教育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 (四)程序正当原则。海事管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充分听取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意见,依法保障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五)综合裁量原则。海事管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综合、全面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主、客观因素,不能片面考虑某一因素进行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