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车相撞怎么对伤者赔偿 |
释义 | 人被车撞了怎么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3、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7、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8、死亡补偿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9、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10、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11、住宿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另外,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折价赔偿。 如在人被车撞理赔中遇到各种不平或法律纠纷,都可以咨询律师解决,让律师来帮助你。 该内容由 李旺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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