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之一,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