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在出差途中遭遇意外,能否认定为工伤? |
释义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工伤包括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符合规定的情况应被认定为工伤。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分析 属于工伤,公司需要赔偿的。 1、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拓展延伸 员工出差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死亡。出差期间,员工仍然处于工作状态,执行雇主交代的任务,因此,如果员工在出差期间遭遇意外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然而,具体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时间以及与工作相关性等因素。建议受伤员工及时向雇主报告,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合适的法律援助。 结语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具体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建议受伤员工及时向雇主报告,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合适的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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