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裁决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民事裁决的主旨是:民事裁决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决定,不服裁决可申请撤销。民事裁决书的执行需要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应予执行。 法律分析 一、民事裁决是什么意思 裁决是指公安机关关于当事人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应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从轻还是从重处罚的决定。 二、民事裁决不服怎么处理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另外,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三、民事诉讼裁决书的执行 1、仲裁裁决书包括两种,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劳动仲裁。无论哪种仲裁裁决书,选择执行法院时,第一要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二,选择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执行,又叫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裁定书、支付令、劳动仲裁裁决书、商事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这些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就应当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5、《仲裁法》第62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结语 民事裁决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的决定,包括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及程度等。对于不服民事裁决的当事人,可按法律规定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应在接受申请后作出撤销或驳回决定。执行民事诉讼裁决书时,应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执行是指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益得以实现。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应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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