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20%以上的扣几分 |
释义 |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20%以上的扣12分。 校车超载处罚规定如下: 1、校车超载末达20%的,将一次扣6分,并处罚款200-500元; 2、校车超载20%以上的,将一次扣12分,并处罚款500-2000元。 超载车辆事故的处理如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超载车辆事故进行处理;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4、对责任承担有争议还可以通过调解或法院诉讼解决。 客运车辆超载的处罚标准如下: 1、驾驶公路客运汽车、校车、旅游客运汽车,超过核载人数20%以上,或者是驾驶其它类型的载客汽车,超过核载人数100%以上,一次扣12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过核载人数的50%,没有达到100%,一次扣9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驾驶公路客运汽车、校车、旅游客运汽车,超载核载人数没有达到20%,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过核载人数20%,没有达到50%,或者是驾驶其它类型载客汽车,超过核载人数50%,没有达到100%,一次扣6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4、驾驶校车、旅游客运汽车、公路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之外,其它类型的载客汽车,超过核载人数20%,没有达到50%,一次扣3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驾驶校车载人超过20%以上的扣12分,并且会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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