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申请被拒绝,村委不予办理? |
释义 | 低保申请人被拒绝办理时,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依法追究责任。低保申请条件包括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或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管理审批工作人员若拒不签署同意享受低保意见,或徇私舞弊、挪用资金,将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追责。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 符合低保条件的村委不给办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我国法律规定: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不给办低保怎么举报 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不给办低保的,低保申请人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等举报,由有关部门给予其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符合 低保户的申请条件是: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 2、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结语 符合低保条件的村委不给办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我国法律规定,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应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若管理审批工作人员不给办低保,低保申请人可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低保户的申请条件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或者有一定收入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不符合条件,县级民政部门会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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