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午能否办理身份证? |
释义 | 这篇文章介绍了身份证的补办和挂失方法以及办理程序。身份证的申领需要提供户口簿和两张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并缴纳10元证件工本费。补领身份证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和两张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并缴纳20元证件工本费。办理程序包括申领居民身份证、补领居民身份证和换领居民身份证,分别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和缴纳不同的证件工本费。公安机关是全年24小时有人值班,但只包括治安科、刑侦科、办案队和巡防等部门。 法律分析 下午是办理身份证的合适时间,工作日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不过,在春夏秋冬四季,由于天气寒冷或炎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便。 夏季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春秋冬下午1:30上班5:30下班 公安机关(包括派出所)是全年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的,休息日与法定假一样要上班。但是,这些部门只包括治安科、刑侦科、办案队、巡防等。 一、身份证补办和挂失方法 1、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2、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 3、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 二、居民身份证办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1、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1)《户口簿》;(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 (三)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①《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2)属迁移变动的:①《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结语 根据上述信息,我们可以得知办理身份证的时间和流程。在不同的季节和时间段,办理身份证可能会出现一些不便,但公安机关全年24小时都有人值班,为市民提供便利。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身份证的补办和挂失方法以及居民身份证的申领、补领和换领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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