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工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在以下方面: 第一,合同签订的主体不一样。劳务派遣工的合同签订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而合同工的签订主体是工作单位。 第二,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劳动者岗位不同。合同工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四,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五,在无工作期间的待遇不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非因本人原因停工,停工一个月内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超过一个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计发,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无工资期间按照最低工资计发。 综上,合同工和劳务派遣由以上5点区别。劳动者要根据具体的工作条件选择合同还是派遣,避免自身权益因选择错误而受到损害。《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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