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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卖淫嫖娼该如何认定
释义
    卖淫嫖娼的认定不仅包括金钱,还包括财产或其他物质利益。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以支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是指卖淫者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的主观目的是营利,而不是以情感、激情或生理需求为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只要行为人涉及金钱、财产或其他物质利益,公安民警就认定为卖淫嫖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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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