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大连公交卡可在大连银行所属营业网点办卡充值点,公交集团售票室办卡充值点,地铁站充值网点等多处网点办卡。具体有: 1、和平广场营业所,地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广场。 2、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地址为大连市中山区港湾广场1号。 3、大连银行房交所支行,地址为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88号。 4、解放广场营业所,地址为沙河口区五一路88-3号。 5、南石道街营业所,地址为西岗区长春路335号-2。 法律依据:《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事业单位提供经营性服务,公交、供水、供气、供电、铁路、邮电、交通等公用性服务的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推广使用IC卡所需费用,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为控制发行费用,对不单独收费的IC卡,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押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不单独收费的IC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应用范围和价格管理权限,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