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司法机关对被拘禁者决定释放时,应当发给释放证。释放证明是指劳改机关、监狱、看守所等羁押场所按规定释放人犯时出具的证明。被释放者获得人身自由的合法凭证。在中国,释放被羁押的人的根据是:(1)拘役或有期徒刑已执行完毕的;(2)法院判决无罪、免于刑事处分或者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3)假释的;(4)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5)诉讼过程中继续羁押无法律根据的。《释放证明书》是劳改机关统一印制的一种重要的狱政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