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法律依据: 《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第三十条 被拆迁地段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实行产权调换,由房地产评估机构给予评估,拆迁人按评估价给予补偿。拆迁范围公布后新建、改建、扩建的附属物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