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具体用途和内容的不同,决定一般有以下两类: 1.知照性决定。是指将决定事项知照给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决定。如表彰决定、处分决定、机构设置决定、人事安排决定、发布法规性事项或对某一具体事项做出安排的决定等,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老师节的决定》。 2.指挥性决定。是对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的决定。常见的有规定性决定、规范性决定、指导性决定、指示性决定、具有有关法令性质的决定、处理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安排重要行动的决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