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亲属的证言是有效的,但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依据相关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然而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就不能来作为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法庭质证原则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证人的资格与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