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诉期,依据法定最高刑而定,具体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