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营业执照不能过户给别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应当经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的,由登记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处罚。 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