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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高项目如何界定
释义
    法律分析:
    “两高”行业:即高污染和高耗能的产业。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环境部门借助“三线一单”、环评审查等措施,严格限制“两高”项目准入;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管,加大“两高”企业依证排污以及环境信息依法公开情况检查力度;对 不合规项目、责任人按照按要求 整改、关闭、处分、追责、纳入环保督察。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一、严格区域削减措施要求(一)严格区域削减要求。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区域削减方案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同时符合国家和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二)规范削减措施来源。区域削减措施应明确测算依据、测算方法,确保可落实、可检查、可考核。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含关停、原料和工艺改造、末端治理等)。区域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地级市或市级行政区域内同一流域。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削减量不足时,可来源于省级行政区域或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同一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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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9: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