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时,可以就争议解决地点进行商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时,双方可以商议争议解决地点。但商议的地点必须在法律允许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律师在履行职业义务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为当事人进行调解、仲裁、诉讼等争议解决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选择诉讼地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选择仲裁地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各项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律师会见时,双方可以商议争议解决地点,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在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内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地点进行商议。若商议地点违反法律规定,则无法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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