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 婚姻登记 前必须要进行 婚检 ,婚检做与不做全凭自愿。但是婚检有很大的好处,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检指 结婚 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对一些疾病提早介入,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为将来生个健康宝宝保驾护航。婚检的好处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具体的类容:1、体格检查:按婚前医学检查表逐项检查。生殖器及第二性征检查重点是影响婚育的生殖器发育异常、肿块及是否两性畸型。2、询问病史:重点是影响婚育的精神病、传染病、遗传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各系统疾病、智力发育障碍等病史以及准备结婚男女双方是否近亲关系和月经生育史、遗传病家族史等。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