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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出去的律师函可以撤回嘛
释义
    法律分析:发出律师函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实行自愿原则,当事人愿意的,可以撤销发出的律师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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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18: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