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
释义 |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都有什么? 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 1、具有合法有效的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 1、原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2、能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 3、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还款记录良好。 商业贷款完成公积金贷款转到公积金贷款 将商业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实际上是商业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的一种债权转让行为,此时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借款人向商业银行偿还贷款变为向公积金中心偿还贷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5.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 1.原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2.能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 3.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还款记录良好。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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