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券交易中的虚假陈述行为主要有四种类型,包括:未披露重要信息、夸大虚假陈述、隐瞒虚假陈述和推销性虚假陈述。证券交易涉及大量的信息公开披露,一旦发现虚假陈述,会导致损失的产生,因此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二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信息披露、证券发行、买卖、持有等活动中,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违反前款规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同时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