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疑交易的18种情形 |
释义 | 可疑交易的情形有: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五年。金融机构破产和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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