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外包人员的高温补贴由用人单位发,一般6月到8月,共3个月。发放高温补贴的对象是从事露天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高温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而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工人工资。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