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彩票中奖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释义 | 购买彩票中奖奖金超过1万元的个人需要缴纳全额奖金的20%个人所得税,低于1万元的免税;倍投不影响个人所得税,但超过1万元仍需缴税;根据国务院规定,彩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超过1万元的奖金全额征税。 法律分析 一,不超过1万元的,国家对其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一万元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看奖金数额。 二,交税计算如下: 1.国家对彩票的征税税种为个人所得税。 2.对于彩票购买者单注中奖奖金不超过1万元的,国家对其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购买者单注中奖奖金超过1万元的,应该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全额奖金的20%个人所得税。 比如中奖者中了2万元大奖,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元,实际发到手金额为16000元。 4.如果单注奖金低于1万元,中奖者通过倍投,奖金总额高于1万元的,是无须缴税的。 比如中奖者单注中奖额为8000元,倍投2倍,总额为16000元,中奖者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相关规定: 1,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根据《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8〕12号)的规定,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中奖属于偶然所得。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按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其个人所得税征免问题规定如下:凡一次中奖中奖收入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还有有奖发票,中奖800元以下免征。其他都要全额征的。 结语 购买彩票中奖者需根据奖金数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万元以下的奖金免税,超过一万元的奖金按20%缴税。中奖者可通过倍投避税,但奖金总额超过一万元仍需缴税。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彩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税率为20%。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一次不超过一万元免税,超过一万元全额缴税。奖金800元以下免税,其他奖项全额缴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六节 追索权 第六十八条 【追索权的效力】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三节 承兑 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间及在提示承兑期间未提示承兑的效力】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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