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不动产 证流程是: 1. 开发商办理 初始登记; 2.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 房屋所有权 登记申请表 》; 3.领取测绘图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5.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法律客观: 《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代理 人身份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 ; (三)相关的 不动产权 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 法规 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