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闯民宅罪的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私闯民宅罪的立案标准 1、私闯民宅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二、私闯民宅是否可以正当防卫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意味着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来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正当防卫要求的只是不法侵害存在,并没有将起因条件局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宽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为,并不要求它已经达到或将要达到犯罪程度,防卫人都可以依法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必须是显示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须是客观、真实地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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