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失包括预期利益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损失包括预期利益吗 1、合同违约的损失包括预期收益。关于预期经营利润是否属于违约赔偿范围的问题,基于可得利益损失须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的特点,以及各类法律关系的差异性,司法实践中法官对此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违约赔偿中的可得利益损失应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预期利润存在不确定性,主张该类损失为可得利益损失较难获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支持。 2、预期利益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二是在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中,劳务或服务的提供者通过提供劳务或服务获取的预期纯利润。可得利益损失就是指受害人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上述预期纯利润的损失。 二、预期收益损失的范围 对于预期利益损失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9条规定:在当前市场主体违约情形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可得利益损失(预期利益损失)。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违约中,因出卖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合同中,因一方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经营利润损失。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因原合同出卖方违约而造成其后的转售合同出售方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转手利润损失。因此,预期利益损失是一种纯利润损失。 三、预期利益损失确定的方法 预期利益损失的确定在实践中主要确定方法有:一是对比法,即确定参照对象进行对比,参照对象既可以是与守约方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同类单位,也可以是守约方自身,如以守约方在损失发生前一段时间内的平均收益(如利润率)为参照标准。此种方法存在举证不能的风险。二是估算法,在预期利益损失确实存在又难以确定的情形下,可以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大致估算赔偿数额。此种方法法官自由裁量权非常大。三是约定法,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此种方法可以免去守约方举证困难存在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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