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拒绝取保候审的原因可能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逃跑或滋扰证人,可能会继续犯罪,可能会销毁证据,或者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被拒绝也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对于因案件性质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不宜适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依法采取羁押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取保候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没有继续犯罪的危险; (二) 不会销毁、伪造证据,不会挑拨、私报社会深仇大恨,不会滋扰证人和骚扰相关人员; (三) 有固定的住所或者其他可以确保到庭受审的保证措施; (四)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认为可以取保候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六条:被控告人违法本法应当受到拘留或者逮捕的规定,不以公安机关发出的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决定取代;对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