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正对高铁新城进行全面梳理、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整合优势资源,合理划分功能区。下一步,我们将紧抓“十四运”重大机遇,全面提速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努力将高铁新城打造成为西安形象的“会客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法律效力等级按照由高到低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认可,处于效力等级的最顶层。其中宪法作为国家基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规定相违背。 2、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处于效力等级的第2层。行政法规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3、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前者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后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处于效力等级的第3层,二者的规定不得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冲突。不过二者之间部门规章的效力略低一些,如果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有冲突,不能确定适用哪一个,那么应由国务院拿出意见,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应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则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