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租房子需要签合同 |
释义 | 租房者租房子签合同需要证件如下 1、租房者可以请求房东提供出示房产证原件,确认其房屋享有的收益权。以免在租进之后找不到二房东,又被原先的房东赶走的案例发生。 2、租房者可以要求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以核实其身份证与房产证是否是同一个人。而且,租房者可以要求保留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日后如果发生租赁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此时我们就能提供对方的详细身份信息了。 房东可以要求租房者提供以下证件 既然租房者可以要求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备份,那么房东也可以向租房者提出同样的要求,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备份。以免在发生纠纷时找不到租房者人了。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条件】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 【信息处理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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