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挂名监事的风险? |
释义 | 挂名监事与其他监事承担同等责任,如协助股东抽逃出资则需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监事是监察机关成员,主要监察财务情况、高层管理履职和章程制定。挂名监事是不被承认的,与其他监事承担同等责任。若监事协助股东抽逃出资,则应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监事是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成员,主要职责是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高层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的制定。《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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