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婚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本人户口本; 3、双方身份证; 4、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5、二寸二张照片。 办理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都能达成一致意见,二人共同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县或者区民政部门办理即可。民政部门经审核材料没有问题的话,就会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