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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主喝半斤白酒算醉驾吗?
释义
    喝半斤50度白酒驾驶车辆上路,肯定属于醉驾的。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通常情况下,喝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可达醉酒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醉驾在什么情况下要判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醉驾取证的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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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9: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