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注销自己名下的房产证 |
释义 | 一、如何注销自己名下的房产证 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 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 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也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 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 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 二、房产证注销登记办理需要满足的申请条件 (一)土地使用权依法终止的; (二)房屋因倒塌、拆除等原因灭失的; (三)房屋所有权因放弃而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房产证注销登记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 1、房地产变更及其他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内地人士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中国护照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港澳人士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提供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 ②内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境外(包括港、澳、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公证或见证的登记证明。 ③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代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3、《房地产证》; 4、房地产权利终止或者房地产灭失的证明文件,包括: ①因房屋拆迁申请注销的,应当提交拆迁许可证明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拆迁补偿协议; ②房屋倒塌等申请注销的,应当提交房屋灭失的证明; ③权利人放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上存在他项权利时,还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④其他证明权利终止或者灭失的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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