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房产过户到公司名下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个人房产过户到公司名下需要的材料有: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5.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6.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流程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一方离婚房产过户怎么做? 双方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离婚证,原不动产登记证书,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参考如下法条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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