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可以查到离婚判决书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1、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2、理论上,要求邮寄送达的要求是合法的,但并不一定合理,除非当事人身居异地,远地,直接到法院签收确有难处。但是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到法院去领取。 3、离婚判决书产生离婚的效力,若领取离婚证,需要携带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到民政局去登记,判决书是不会直接送达到民政局的。详细专业性的法律问题,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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