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取条件是什么?如下: 1、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2、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公积金销户有什么影响? 公积金销户没有什么影响。公积金不等同于养老保险,这只不过是一项福利待遇。但是销户后也有很多情形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销户后就不再有公积金,如果再次缴纳需要重新开户。 公积金销户的情况有,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职期间死亡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